资治通鉴·卷十四 汉纪六

整理: Uncle K    2025-07-04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三年(甲子 公元前177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

诏曰:“前遣列侯之国,或辞未行。”

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

十二月,免丞相勃,遣就国。

乙亥,以太尉灌婴为丞相;罢太尉官,属丞相。

夏,四月,城阳景王章薨。

初,赵王敖献美人于高祖,得幸,有娠。

及贯高事发,美人亦坐系河内。

美人母弟赵兼因辟阳侯审食其言吕后,吕后妒,弗肯白。

美人已生子,恚,即自杀。

吏奉其子诣上,上悔,名之曰长,令吕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

淮南王蚤失母,常附吕后,故孝惠、吕后时得无患;而常心怨辟阳侯,以为不强争之于吕后,使其母恨而死也。

及帝即位,淮南王自以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上常宽假之。

是岁,入朝,从上入苑囿猎,与上同车,常谓上“大兄”

王有材力,能扛鼎。

乃往见辟阳侯,自袖铁椎椎辟阳侯,令从者魏敬刭之;驰走阙下,肉袒谢罪。

帝伤其志为亲,故赦弗治。

当是时,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淮南王。

淮南王以此,归国益骄恣,出入称警跸,称制拟于天子。

袁盎谏曰:“诸侯太骄,必生患。”

五月,匈奴右贤王入居河南地,侵盗上郡保塞蛮夷,杀略人民。

遣丞相灌婴发车骑八万五千,诣高奴击右贤王;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

上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见故群臣,皆赐之;复晋阳、中都民三岁租。

初,大臣之诛诸吕也,朱虚侯功尤大。

大臣许尽以赵地王朱虚侯,尽以梁地王东牟侯。

及帝立,闻硃虚、东牟之初欲立齐王,故绌其功,及王诸子,乃割齐二郡以王之。

兴居自以失职夺功,颇怏怏;闻帝幸太原,以为天子且自击胡,遂发兵反。

帝闻之,罢丞相及行兵皆归长安,以棘浦侯柴武为大将军,将四将军、十万众击之;祁侯缯贺为将军,军荥阳。

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长安。

诏:“济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军城邑降者,皆赦之,复官爵;与王兴居去来者,赦之。”

八月,济北王兴居兵败,自杀。

初,南阳张释之为骑郎,十年不得调,欲免归。

袁盎知其贤而荐之,为谒者仆射。

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

十馀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

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

释之久之前,曰:“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

释之曰:“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喋喋利口捷给哉?”

且秦以任刀笔之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

其敝,徒文具而无实,不闻其过,陵迟至于土崩。

今陛下以啬夫口辨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而靡,争为口辨而无其实。

夫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审也。

上就车,诏释之参乘。

徐行,问释之秦之敝,具以质言。

至宫,上拜释之为公车令。

顷之,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

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

薄太后闻之;帝免冠,谢教儿子不谨。

薄太后乃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后得入。

帝由是奇释之,拜为中大夫;顷之,至中郎将。

从行至霸陵,上谓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紵絮斮陈漆其间,岂可动哉!”

释之曰:“使其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隙;使其中无可欲者,虽无石椁,又何戚焉!”

是岁,释之为廷尉。

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

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

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

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它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

释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

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

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唯陛下察之。

其后人有盗高庙坐前玉环,得。

帝怒,下廷尉治。

上大怒曰:“人无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

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

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

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四年(乙丑 公元前176年)冬,十二月,颍阴懿侯灌婴薨。

春,正月,甲午,以御史大夫阳武张苍为丞相。

苍好书,博闻,尤邃律历。

上召河东守季布,欲以为御史大夫。

有言其勇、使酒、难近者;至,留邸一月,见罢。

季布因进曰:“臣无功窃宠,待罪河东,陛下无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

今臣至,无所受事,罢去,此人必有毁臣者。

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以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陛下之浅深也!”

上默然,惭,良久曰:“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大臣多短之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

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以为长沙王太傅。

绛侯周勃既就国,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

廷尉逮捕勃,治之。

勃恐,不知置辞。

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

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

帝朝太后,太后以冒絮提帝曰:“绛侯始诛诸吕,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

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

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

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五年(丙寅 公元前175年)春,二月,地震。

初,秦用半两钱,高祖嫌其重,难用,更铸荚钱。

于是物价腾踊,米至石万钱。

夏,四月,更造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

贾谊谏曰:“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

然铸钱之情,非殽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殽之甚微,为利其厚。

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

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搒笞奔走者甚众。

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隐阱,孰多于此?

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

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乎?

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鄉而可哉!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

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

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

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

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

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

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故不如收之。

贾山亦上书谏,以为:“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

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

是时,太中大夫邓通方宠幸,上欲其富,赐之蜀严道铜山,使铸钱。

班志,严道属蜀郡。

括地志:雅州荣经县北三里有铜山,即邓通得赐铜山铸钱者也。

唐荣经,即汉严道也。

〕吴王濞有豫章铜山,招致天下亡命者以铸钱,东煮海水为盐。

初,帝分代为二国,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

是岁,徙代王武为淮阳王;以太原王参为代王,尽得故地。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六年(丁卯 公元前174年)冬,十月,桃、李华。

淮南厉王长自作法令行于其国,逐汉所置吏,请自置相、二千石;帝曲意从之。

帝重自切责之,乃令薄昭与书风谕之,引管、蔡及代顷王、济北王兴居以为儆戒。

王不说,令大夫但、士伍开章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辇车四十乘反谷口。

事觉,有司治之。

王至长安,丞相张苍、典客冯敬行御史大夫事,与宗正、廷尉奏:“长罪当弃市。”

制曰:“其赦长死罪,废,勿王;徙处蜀郡严道邛邮。”

载长以辎车,令县以次传之。

袁盎谏曰:“上素骄淮南王,弗为置严傅、相,以故至此。”

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奈何?

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复之。”

县传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

上哭甚悲,谓袁盎曰:“吾不听公言,卒亡淮南王!今为奈何?”

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皆弃市;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户。

匈奴单于遣汉书曰:“前时,皇帝言和亲事,称书意,合欢。”

汉边吏侵侮右贤王;右贤王不请,听后义卢侯难支等计,与汉吏相距。

绝二主之约,离兄弟之亲,故罚右贤王,使之西求月氏击之。

以天之福,吏卒良,马力强,以夷灭月氏,尽斩杀、降下,定之;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皆已为匈奴,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北州以定。

愿寝兵,休士卒,养马,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

皇帝即不欲匈奴近塞,则且诏吏民远舍。

帝报书曰:“单于欲除前事,复故约,朕甚嘉之。”

汉与匈奴约为兄弟,所以遗单于甚厚;倍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

然右贤王事已在赦前,单于勿深诛!单于若称书意,明告诸吏,使无负约,有信,敬如单于书。

后顷之,冒顿死,子稽粥立,号曰老上单于。

老上单于初立,帝复遣宗室女翁主为单于阏氏,使宦者燕人中行说傅翁主。

说不欲行,汉强使之。

说曰:“必我也,为汉患者!”

中行说既至,因降单于,单于甚亲幸之。

初,匈奴好汉缯絮、食物。

中行说曰:“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

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于汉矣。

其得汉缯絮,以驰草棘中,衣袴皆裂敝,以示不如旃裘之完善也;得汉食物,皆去之,以示不如湩酪之便美也。

于是说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课其人众、畜牧。

其遗汉书牍及印封,皆令长大,倨傲其辞,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

汉使或訾笑匈奴俗无礼义者,中行说辄穷汉使曰:“匈奴约束径,易行;君臣简,可久;一国之政,犹一体也。”

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

今中国虽云有礼义,及亲属益疏则相杀夺,以至易姓,皆从此类也。

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喋喋占占!顾汉所输匈奴缯絮、米糵,令其量中,必善美而已矣,何以言为乎!且所给,备、善,则已;不备、苦恶,则候秋熟,以骑驰蹂而稼穑耳!”

梁太傅贾谊上疏曰:“臣窃惟今之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

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陛下何不壹令臣得孰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乐与今同,而加之诸侯轨道,兵革不动,匈奴宾服,百姓素朴,生为明帝,没为明神,名誉之美垂于无穷,使顾成之庙称为太宗,上配太祖,与汉亡极,立经陈纪,为万世法。

虽有愚幼、不肖之嗣,犹得蒙业而安。

以陛下之明达,因使少知治体者得佐下风,致此非难也。

“夫树国固必相疑之势,下数被其殃,上数爽其忧,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

今或亲弟谋为东帝,亲兄之子西鄉而击,今吴又见告矣。

天子春秋鼎盛,行义未过,德泽有加焉,犹尚如是;况莫大诸侯,权力且十此者乎!“然而天下少安,何也?”

大国之王幼弱未壮,汉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

数年之后,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气方刚;汉之傅、相称病而赐罢,彼自丞、尉以上遍置私人。

如此,有异淮南、济北之为邪?

此时而欲为治安,虽尧、舜不治。

“黄帝曰:‘日中必熭,操刀必割!’今令此道顺而全安甚易,不肯蚤为,已乃堕骨肉之属而抗刭之,岂有异秦之季世虖!(虖,古之乎字。”

)其异姓负强而动者,汉已幸而胜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袭是迹而动,既有征矣,其势尽又复然。

殃祸之变,未知所移,明帝处之尚不能以安,后世将如之何!“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

长沙乃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非独性异人也,亦形势然也。

曩令樊、郦、绛、灌据数十城而王,今虽以残亡可也;令信、越之伦列为彻侯而居,虽至今存可也。

然则天下之大计可知已:欲诸王之皆忠附,则莫若令如长沙王;欲臣子勿菹醢,则莫若令如樊、郦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

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诸侯之君不敢有异心,辐凑并进而归命天子。

割地定制,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孙毕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尽而止;其分地众而子孙少者,建以为国,空而置之,须其子孙生者举使君之;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亡所利焉,诚以定治而已。

如此,则卧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事先帝裘衣也。

〕当时大治,后世诵圣。

陛下谁惮而久不为此!“天下之势方病大瘇,一胫之大几如要,一指之大几如股,平居不可屈伸,一二指慉,身虑亡聊。”

失今不治,必为锢疾,后虽有扁鹊,不能为已。

元王之子,帝之从弟也;今之王者,从弟之子也。

惠王之子,亲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

亲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权以偪天子,臣故曰非徒病瘇也,又苦蹠盭。

(原注:蹠,今所呼脚掌是也。

盭,古同“戾”

蹠盭,言足蹠反戾,不可行也。

)可痛哭者,此病是也。

凡天子者,天下之首。

蛮夷者,天下之足。

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而汉岁致金絮采缯以奉之。

足反居上,首顾居下,倒县如此,莫之能解,犹为国有人乎?

“今不猎猛敌而猎田彘,不搏反寇而搏畜菟,玩细娱而不图大患,德可远加而直数百里外,威令不伸,可为流涕者此也。”

“今庶人屋壁得为帝服,倡优下贱得为后饰;且帝之身自衣皁绨,而富民墙屋被文绣;天子之后以缘其领,庶人孽妾以缘其履;此臣所谓舛也。”

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亡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亡饥,不可得也;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亡为奸邪,不可得也。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

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居;妇姑不相说,则反脣而相稽。

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

今其遗见馀俗,犹尚未改,弃礼谊,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

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杀父兄矣。

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适然耳。

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

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

陛下又不自忧,窃为陛下惜之!岂如今定经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

此业壹定,世世常安,而后有所持循矣。

若夫经制不定,是犹渡江河亡维楫,中流而遇风波,船必覆矣。

“夏、殷、周为天子皆数十世,秦为天子二世而亡。”

人性不甚相远也,何三代之君有道之长而秦无道之暴也?

古之王者,太子乃生,固举以礼,有司齊肃端冕,见之南郊,过阙则下,过庙则趋,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

孩提有识,三公、三少明孝仁礼义以道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悌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

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

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

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贯如自然。

’习与智长,故切而不愧;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

夫三代之所以长久者,以其辅翼太子有此具也。

及秦而不然,使赵高傅胡亥而教之狱,所习者非斩、劓人,则夷人之三族也。

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忠谏者谓之诽谤,深计者谓之妖言,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

鄙谚曰:‘前车覆,后车诫。

’秦世之所以亟绝者,其辙迹可见也;然而不避,是后车又将覆也。

天下之命,县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

夫心未滥而先谕都,则化易成也;开于道术智谊之指,则教之力也;若其服习积贯,则左右而已。

夫胡、粤之人,生而同声,嗜欲不异;及其长而成俗,累数译而不能相通,有虽死而不相为者,则教习然也。

夫教得而左右正,则太子正矣,太子正而天下定矣。

《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

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为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

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岂顾不用哉?

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

秦王之欲尊宗庙而安子孙,与汤、武同。

然而汤、武广大其德行,六七百岁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馀岁则大败,此亡他故矣。

夫天下,大器也;今人之置器,置诸安处则安,置诸危处则危。

天下之情,与器无以异,在天子之所置之。

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累子孙数十世,此天下所共闻也;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

是非其明效大验邪!人之言曰:‘听言之道,必以其事观之,则言者莫敢妄言。

’今或言礼谊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观之也?

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

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陛无级,廉近地,则堂卑。

高者难攀,卑者易陵,理势然也。

故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延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

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

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

礼:不敢齿君之路马,蹴其刍者有罚,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

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而令与众庶同黥、劓、髡、刖、笞、傌、弃市之法,然则堂不无陛虖!被戮辱者不泰迫虖!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无耻之心虖!夫望夷之事,二世见当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习也。

臣闻之: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

夫尝已在贵宠之位,天子改容而礼貌之矣,吏民尝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过,帝令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束缚之,系緤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搒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

夫卑贱者习知尊贵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尊尊、贵贵之化也。

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饰’;坐污秽淫乱、男女无别者,不曰污秽,曰‘帷薄不修’;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

故贵大臣定有其罪矣,犹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迁就而为之讳也。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

其有中罪者,闻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颈盭而加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

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

’遇之有礼,故群臣自憙;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

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

故化成俗定,则为人臣者皆顾行而忘利,守节而伏义,故可以托不御之权,可以寄六尺之孤,此厉廉耻、行礼谊之所致也,主上何丧焉?

此之不为而顾彼之久行,故曰可为长太息者此也。

谊以绛侯前逮系狱,卒无事,故以此讥上。

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七年(戊辰 公元前173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

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八年(己巳 公元前172年)夏,封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

贾谊知上必将复王之也,上疏谏曰:“淮南王之悖逆无道,天下孰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迁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当!今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

此人少壮,岂能忘其父哉!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大父与叔父也。

白公为乱,非欲取国代主,发忿快志,剡手以冲仇人之匈,固为俱靡而已。

淮南虽小,黥布尝用之矣,汉存,特幸耳。

夫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于策不便。

予之众积之财,此非有子胥、白公报于广都之中,即疑有剸诸、荆轲起于两柱之间,所谓假贼兵,为虎翼者也。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九年(庚午 公元前171年)春,大旱。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十年(辛未 公元前170年)冬,上行幸甘泉。

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

欲令自引分,昭不肯。

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臣光曰:李德裕以为:“汉文帝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

秦康送晋文,兴如存之感;况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断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

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

夫薄昭虽素称长者,文帝不为置贤师傅而用之典兵;骄而犯上,至于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尝称汉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杀薄昭,曰:“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

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

白话文版



跳转   12  13  14  15  1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主页   关于本站   免责声明   联系站主   投资记录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