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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氏传

文公六年
【经】六年春,葬许僖公。夏,季孙行父如陈。秋,季孙行父如晋。八月乙亥,晋侯欢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鲁文公六年春天,安葬了许僖公。夏天,季孙行父(季文子)前往陈国。秋天,季孙行父前往晋国。八月乙亥日,晋侯欢(晋襄公)去世。冬天十月,公子遂(襄仲)前往晋国。安葬晋襄公。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晋国的狐射姑(贾季)逃亡到狄国。闰月不举行告朔之礼,仍然在祖庙里朝拜。
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bì)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tuō),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鲁文公六年春天,晋国在夷地举行阅兵,撤销了两个军。任命狐射姑(贾季)率领中军,赵盾辅佐他。阳处父从温地回来,改在董地阅兵,更换了中军主帅。阳处父,是成季(赵衰)的部下,所以偏袒赵氏,并且认为赵盾有才能,说:“任用有才能的人,是国家的利益。”因此使赵盾居于上位。赵宣子(赵盾)从这时开始执掌国家政权,制定章程,修订法令。清理诉讼积案,督察追捕逃犯。使用契约账目作为依据,清除政治上的污秽,恢复被破坏的等级礼仪,重建废弃的官职,举拔屈居下位的贤能。法令章程制定完成后,把它交给太傅阳处父和太师贾佗(tuō),让他们在晋国推行,作为国家的常规法令。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臧文仲因为陈国和卫国和睦,想与陈国建立友好关系。夏天,季文子到陈国聘问,并且在那里娶了妻子。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金咸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着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wèi)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秦伯任好(秦穆公)去世。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针(zhēn)虎殉葬。这三个人都是秦国的杰出人物。国都的人哀悼他们,为他们作了《黄鸟》这首诗。君子说:“秦穆公没有成为诸侯盟主,是应该的啊!他死了还要抛弃百姓。前代君王离开人世,尚且给后人留下典范法度,何况是夺走百姓的好人呢!《诗经》说:‘贤人死亡,国家就会困苦。’这说的就是没有好人的情况。为什么还要夺走他们呢?”古代的君王知道自己的寿命不会长久,因此广泛选拔贤能,为他们树立风气教化,分给他们表示身份的旌旗服饰,给他们留下有益的言论,为他们制定法度,给他们公布各种准则,引导他们遵循礼仪规范,给予他们法律制度,告诉他们先王的遗(wèi)训典章,教育他们防止贪求私利,委任他们一定的官职,教导他们礼仪法则,让他们不违背因地制宜的原则,使众人都信赖他们,然后才离开人世。圣明的君王都是这样做的。现在秦穆公即使没有法度留给后代,反而又夺走国家的良臣来殉葬,这就难以居于人上了。君子因此知道秦国不能再向东征伐了。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秋天,季文子将要到晋国聘问,让人代他请求如果遇到丧事时应用的礼仪然后才动身。他的随从说:“准备这个有什么用呢?”季文子说:“防备意外,这是古代的好教训。临时去请求而得不到,就会处于困境。多准备一点,有什么害处呢?”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bì)也。母淫子辟(bì),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八月乙亥日,晋襄公去世。晋灵公年幼,晋国人因为国家有祸难,想立年长的国君。赵孟(赵盾)说:“立公子雍。他喜好善行而且年长,先君(晋文公)喜爱他,而且他与秦国亲近。秦国,是老朋友了。立善良的人国家就稳固,侍奉年长的人就顺乎情理,立先君所爱的人就合乎孝道,结交老朋友国家就安定。因为国家有祸难的缘故,所以想立年长的国君,有这四种德行的人,祸难就必定可以得到缓解了。”贾季(狐射姑)说:“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公子乐之母)受到两位国君(晋怀公、晋文公)的宠爱,立她的儿子,百姓必然安心。”赵孟说:“辰嬴地位低贱,在文公妃妾中排在第九位,她的儿子有什么威严呢?而且她被两位国君宠爱,这是淫乱。作为先君的儿子,不能求得大国庇护而出居在小国,这是鄙陋。母亲淫乱,儿子鄙陋,就没有威严。陈国弱小而且遥远,不能救援,国家怎么能安定呢?杜祁(公子雍之母)因为国君(晋襄公)的缘故,让位给逼姞而使她的位次在自己之上;因为狄人的缘故,让位给季隗而自己排在她后面,所以她的位次在第四。先君因此喜爱她的儿子,让他在秦国做官,官至亚卿。秦国强大而且邻近,足以作为外援;母亲有道义,儿子受到喜爱,足以威临百姓。立他为君,不也是可以的吗?”于是派先蔑、士会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到陈国召回公子乐。赵孟派人在郫地杀了公子乐。贾季怨恨阳处父改变他的中军主帅职位,而且知道他在晋国没有援助。九月,贾季派续鞫居杀了阳处父。《春秋》记载说:“晋杀其大夫。”这是因为阳处父侵夺了官职(指擅自改变阅兵地点和主帅)。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冬天十月,襄仲(公子遂)到晋国。安葬了晋襄公。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十一月丙寅日,晋国杀了续简伯(续鞫居)。贾季逃亡到狄国。赵宣子(赵盾)派臾骈把他的妻子儿女送去。在夷地阅兵的时候,贾季曾经侮辱过臾骈,臾骈手下的人想把贾季的家人全部杀掉来报仇。臾骈说:“不行。我听说《前志》上有这样的话:‘有惠于人或有怨于人,和他的后代无关,这是忠恕之道。’赵宣子对贾季表示礼遇,我因为受到他的宠信而报复私怨,恐怕不可以吧?凭借别人的宠信来报私仇,不是勇敢。消除旧怨却增加新的仇恨,不是明智。为了私利而损害公事,不是忠诚。舍弃了这三点,用什么来侍奉赵宣子呢?”于是就把贾季的妻子儿女以及他们的器用财物准备齐全,亲自率领手下护卫,送到边境上。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闰月不举行告朔之礼,这是不合于礼的。闰月是用来补正四时的误差的,四时是用来安排农事的,农事是为了使百姓生活富足,百姓生存的道理就在这里了。不举行闰月的告朔之礼,就是丢弃了施(yì)政的时令,怎么能治理百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