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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论

卷五 英宗

〖一〗

集思广益,而功不必自己立,大臣之道也。而抑有不尽然者,非光大宅心而忠忱不渝者,其孰能知之?夫博访于前,以尽人之才;分功于后,以奖人之善;是道也,则亦唯其当而已矣。用人则采公论,而后断之以其真;其合者,则曰此众之所允惬者也。行政则访群议,而后析之以其理;其得者,则曰此众之所襄成者也。此其所当者也。若夫宗社之所以安,大臣之所以定,奸邪窥伺于旁,主心疑贰于上,事机决于俄顷,祸福分于毫厘,则疏远之臣民,既非其所深喻;即同朝共事,无敢立异而愿赞其成者,或才有余而志不定,或志可任而才不能胜。徒取其志,则清谨自矜之士,临之而难折群疑;抑取其才,则妄兴徼利之人,乘之而倒持魁柄。如是者,离人而任独,非为擅也。知之已明,审之已定,握之于幽微之存主;而其发也,如江、河之决,不求助于细流。是道也,伊、周之所以靖商、周,慎守其独知,而震行无眚,夫孰得而与之哉?三代以还,能此者,唯韩魏公而已矣。

霍光之敢于易位也,张安世、田延年之共成之也。所以然者,光于大臣之道未纯,而神志不足以充也。且其居功受赏之情,不忘于事后,则固断之以独而不可也。而韩公超然远矣。人主长矣,而母后之帘不撤;宵小持其长短,谤谮繁兴,以惑女主,而英宗之操纵,在其掌中。于斯时也,非独张升、曾公亮、赵概之不能分任其死生,即文、富二公直方刚大之气,至此而不充。故"决取何日"之言,如震雷之迅发,而叱殿司以速撤;但以孤忠托先君之灵爽,而不假片言之赞助。其坐政事堂,召任守忠,斥其恶而速驱以就窜,必不以告赵概,而制之以勿敢异同。呜呼!以如此事,而咨谋于庶尹,会议于堂皇,腾书于章奏,求其事之不偾也,几何哉?

刘瑾一导淫之小竖耳,非有荧惑宫闱、动摇神器之危机也。韩文倡之,李梦阳成之,九卿随声而和之,刘、谢居中而应之;李东阳、王鏊俯仰其闲,亦非素结瑾以徼荣者;而参差(巨柄)[互持],竟以空朝廷而长宵人之气。况守忠所挟者,垂帘之母后,所欲动摇者,入继之嗣君。则天位危,而顾命大臣之窜死,在俄顷闲;此何如事,而呼将伯之助,以召不测之忧哉?韩公之独任于己也,其志之(真)[贞],盟于梦寐;其道之正,积于生平;其情之定,忘乎生死;其力之大,发以精神。功何必不自己成,名何必不自己立,而初无居功立名之心,可揭日月以告之天下。易曰:"或从王事,知如字光大也。"知光大者之独行而无所恤,乃可以从王事,臣道之极致也。文、富诸君子,且不难推而置之局外,而况他有所倚哉?赵汝愚之未能此也,非韩侂胄不足以立功,而事权失矣,虽有朱子,不能善其后也。

夫韩公之坦然无惧而以为己任,非一日也。其请皇嗣也,仁宗曰:"朕有此意久矣!谁可者?"斯言也,在仁宗为偶然之语,而使顾瞻愿谨者闻之,必震栗失守而不敢争。公且急请其名,以宣示中外,视神器之所归,如献酬之爵,唯所应得者而揖让以将之。此岂文、富诸公所能任?而内无可援引之后妃,下无可居闲之宦寺,则即有奸邪,亦不能挟以为名而相忮害。为仁繇己,岂袭义者之所可与于斯乎?无乐取人善之虚衷,不足以经庶务;无独行其志之定识,不足以任大谋。刚愎自用者,及其临事而待命于人。斗筲之器,所受尽而资于瓶盎,必然之势也。

〖二〗

濮王典礼之议,古今之公论集焉。夫粗而论之,亦易辨矣;精而论之,言必有所衷,道必有所察,彝伦不容以毫发差,名义不可以形(势)[似]袭,未易易也。如苟古有可引而引之,言有可以夺彼而抗言之,则匪徒其邪也,其正者亦以斁天理而伤教本。岂易易哉?人之有伦也,有同焉者,有异焉者。同焉者,理之在天下者也。异焉者,理在夫人之心者也。胥天下而亲其亲,长其长,一也。统之于一,其义昭明,历古今、统上下、而不容异;无所异,则无所容其辩矣。乃人各亲其亲,非以天下之所必亲而亲之。人各长其长,非以天下之所必长而长之。则名同而实异,道同而德异,义理同而性情异。执彼以概此,辩愈繁而心愈离,非精义以悦心者,弗能与于斯。故曰"未易易也"。

以汉宣之于史皇孙,光武之于南顿府君、例英宗之于濮王者,非也。汉宣虽继孝昭以立,而孝昭不以宣帝为子,宣帝亦未尝以孝昭为父。非若英宗早育于宫中,业已正皇子之名也。光武上继元帝,序七庙之昭穆而已。光武之生,不逮元帝,遭国中圮,奋起庶宗,自百战以复汉社稷,其不父元帝而必父南顿,尤烈于汉宣。故必正名南顿府君曰"皇考",亲奉祀焉,不可委之伯叔之子而自忘其所生也。则固与英宗无中兴之功烈,而仁宗实为其祢,异矣。故以二帝拟英宗,而等仁宗于孝昭、孝元,不协于仁宗之心。不协于仁宗之心,则英宗之心亦不协。此温公欲以厚仁宗,而不知适以薄。故曰非也。

若夫欧阳永叔缘"为其父母"之文,以正濮王皇考之称,其不中于礼,夫人而知之,而未知其所以非也。为其父母服期,此大夫以降世禄之家,为人后者,得伸于其所生尔。天子绝期,不得于此而复制期服。盖天子者,皇天上帝明禋之所主,七庙先皇禘祫之所依,天下生民元后父母之所托。故于伯叔父之应服期者,生而臣之,没而从为诸侯锡衰之礼,尊伸而亲屈,是以绝期。而出后于天子,则先皇委莫大之任于其躬,可以夺其所自生之恩德,固与世禄之子仅保其三世之祀者殊也。则使英宗立而后濮王薨,不得为之服;不得为之服,则父母之称,不足以立矣。而时无能以此折永叔之非也。

温公曰"宜准封赠期亲尊属故事,称为皇伯,高官大爵,极其尊荣"者,亦非也。濮王之始繇节度使而封郡王,繇郡王而赠濮王,皆以英宗故而受殊礼。则仁宗之为英宗报本地也,久矣。益其封赠,不为加荣,即如其前,不为有阙。子不得以其尊加之于所生,而驭以爵禄;固心之所有惮,而实心之所弗忍者也。则封赠之说,不可行矣。以所生言之,则父也。以族属言之,则犹之乎凡为伯父者之为皇伯也。固为伯父,不待立名;实非伯父,名非繇我。而为之名曰皇伯,固不如无为之名而心可以安。故温公之说,亦曲就而非正也。

至若王圭之言曰:"陛下所以负扆端冕,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此言何为而至于人子之耳哉?以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传之子孙为德,而不可忘;则是以富贵故,而父非其父;以富贵所不在故,而不父其父。见利忘恩,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泯矣。孝子于此,将有怀惭(自)[负]痛、追悔出继之非,敝屣天下,脱之而逃耳。以小人之心,议天伦之大,没天地祖宗之重任,怀荣其身、庇其子孙之私恩。圭乃昌言此不道之说于廷,而当时犹以为允,世教之衰,非徒小人之乱之矣。

夫濮王既不可称考,抑不可称伯,此中书所为驳圭等议,而议以当称何亲?圭等穷矣。苟据典礼以求其允惬,自可不穷。濮王已薨,书召弗及矣。若祭,则天子于伯叔无丧毕致祭之礼。濮王自有子孙,世其爵,延其祀,俾奕世勿绝,则所以报本者已遂。而岁时修举,自属濮国之小宗,天子弗与焉。天子弗与,则称谓可绝,又何必致疑于名之何称,而徒滋聚讼哉?然而英宗有难处者于此:君子之守道也,不昧其初。濮王之薨,英宗尝执三年之丧矣。未为天子而父之,已为天子而不父,则始末不相应。而前之哀戚,以大位而改其素,安能不耿耿焉。此则仁宗之过也。业已方四岁,而育之宫中者二十五年,知之非不深矣。濮王超进大国之封,为英宗故,立之非不决矣。而不早正皇子之名,别为濮王立后,以定其世系。仁宗一犹豫,而授英宗以两不自胜之情。故以韩公之秉正,而俯仰以从欧阳之议,实有其难处者存也。处乎难处,而容以率然之心议之乎?求尽人伦之至者,研义以极其精,乃能存仁以无所憾。孤持一义,不研诸虑以悦诸心,其不胜于邪说也,必矣。况如王圭之以人欲灭天理者乎?

〖一〗

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而功劳不一定要由自己建立,这是大臣应有的准则。但也并非总是如此,如果不是胸怀宽广、忠诚不渝的人,谁能明白这个道理呢?事先广泛征询,以充分发挥各人的才能;事后将功劳分给别人,以鼓励他人的善行——这种做法,也应当用在恰当的场合。用人时先采纳公众意见,然后根据实情做出判断;如果意见恰当,就说“这是众人一致赞同的”。施政时先征询各方议论,然后依据道理进行分析;如果措施得当,就说“这是众人共同促成的”。这些做法是恰当的。至于涉及国家安危、大臣的稳定、奸邪在旁窥伺、君主心存疑虑、事机决于顷刻、祸福系于毫厘的情况,那么远方的臣民本就不甚了解;即便是同朝共事、不敢有异议且愿意促成其事的人,有的才力有余但志向不定,有的志向可嘉但才能不足以胜任。如果只取他们的志向,那些以清谨自矜的人,到了关键时刻也难以决断众疑;如果只取他们的才能,那些妄图兴利、侥幸求进的人,就会趁机操纵大权。在这种情况下,抛开众人、独立担当,并不是专权。自己已经了解清楚、审察确定,将决断深藏于内心幽微之处;一旦发动,就像江河决堤,无需借助细流。这种做法,是伊尹、周公用来安定商朝、周朝的办法。他们谨慎地守护着自己独自知晓的判断,行动如雷震却无灾祸,谁能够参与其中呢?三代以后,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韩琦(魏公)了。

霍光敢于废立君主,是因为有张安世、田延年共同促成此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霍光在大臣之道上还不够纯粹,他的精神意志不足以独自担当。而且他居功受赏的心思,事后一直没有消除,所以不能独立地决断。而韩琦则远远超越了这一点。英宗已经成年,但太后的帘子还不撤去;小人抓住把柄,流言谤议不断兴起,用以迷惑太后,而英宗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中。在这个时候,别说张升、曾公亮、赵概这些人不能分担生死责任,就是文彦博、富弼二公那样刚直方正的人,到了这种关头也显得不够充分。所以韩琦那句“决取何日”的话,像震雷一样迅猛迸发,呵斥殿前司迅速撤帘。他只凭一片孤忠,托先君在天之灵,而不需要一言一语的协助。他坐在政事堂,召来任守忠,斥责他的罪恶,迅速将他流放,事前必定不会告诉赵概,而且压制他不敢有异议。唉!像这样的事情,如果去咨询百官,在朝堂上会议,通过奏章来争论,想要事情不败坏,怎么可能呢?

刘瑾不过是一个引诱皇帝享乐的小太监,并没有迷惑宫闱、动摇皇权的危机。韩文首先倡议,李梦阳促成,九卿随声附和,刘健、谢迁在内响应;李东阳、王鏊在中间随声附和,也不是平时结交刘瑾以求荣的人;然而彼此参差、互相掣肘,最终反而使朝廷空虚,助长了小人的气焰。何况任守忠所倚仗的是垂帘的太后,所要动摇的是入继的嗣君。那真是皇位危急,而顾命大臣的生死流放,就在顷刻之间。这是何等样的大事,还去呼唤别人的帮助,招来不测之忧吗?韩琦独立担当于己,他的志向坚定,如同盟誓于梦寐;他的道义纯正,积累于平生;他的情志安定,忘掉了生死;他的力量宏大,发自于精神。功劳何必不自己成就,名声何必不自己树立,而他本来就没有居功立名的心思,可以明告于天下。《易经》说:“或从事王事,不以为功,因为智慧光大。”智慧光大的人能够独行而无畏,这才可以从事王事,这是臣道的极致。文彦博、富弼等君子,尚且可以推到局外,更何况其他可以依赖的人呢?赵汝愚没能做到这一点,他以为没有韩侂胄就不足以立功,结果失去了事权,即使有朱熹,也无法善后。

韩琦坦然无惧、以天下为己任,并非一日之事。他当年请立皇嗣时,仁宗说:“朕有这个意思很久了!谁可以?”这句话,在仁宗只是随口一说,而让那些瞻前顾后、谨慎小心的人听了,一定会震惊失守,不敢力争。韩琦却急切地请仁宗说出名字,宣示中外,把皇位归属看作如同宴会上敬酒一样,应该给谁就给谁。这哪里是文彦博、富弼等人所能担当的?而且内无可援引的后妃,下无可居间的宦官,那么即使有奸邪,也无法借名义来陷害。为仁由己,岂是那些沿袭道义的人所能参与的?没有乐于取人善言的虚心,不足以处理日常政务;没有独行其志的坚定见识,不足以担当重大计谋。刚愎自用的人,到了关键时刻反而要听命于别人。斗筲之器,容量有限,还需要借瓶罐来补充,这是必然的。

〖二〗

濮王典礼的议论,汇聚了古今的公论。粗略地来说,也容易分辨;精细地来说,言论必须有归宿,道理必须有察验,人伦不允许有毫发之差,名义不可以形式相似就因袭,这并不容易。如果古人有可引用的就引用,有可借以驳倒对方的就高声争论,那么不仅邪说是这样,即使是正论也会破坏天理、伤害教化根本。这岂是容易的?人伦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存在于天下的理;不同之处,是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理。全天下的人亲爱自己的父母,尊敬自己的长辈,这是相同的。统一于这个相同点,其意义昭然明白,贯穿古今、上下一致,不容有异;没有差异,就没有辩论的必要。但每个人各自亲爱自己的父母,并不是因为天下人必须亲爱他的父母他才亲爱。每个人各自尊敬自己的长辈,也不是因为天下人必须尊敬他的长辈他才尊敬。那么名称相同而实际不同,道理相同而德性不同,义理相同而性情不同。拿着这个来概括那个,辩论越繁复,人心越离散,不是精研义理以愉悦内心的人,是不能参与其中的。所以说“不容易”。

用汉宣帝对待史皇孙、汉光武帝对待南顿府君的例子,来比附英宗对待濮王,是不对的。汉宣帝虽然继承孝昭帝而立,但孝昭帝并不以宣帝为子,宣帝也未尝以孝昭为父。不像英宗自幼养育于宫中,已经正式有了皇子的名分。光武帝上继元帝,只是排列七庙的昭穆次序而已。光武帝出生时,不及见元帝,遭遇国家中衰,从庶宗中奋起,经百战而恢复汉朝社稷,他不以元帝为父而必以南顿为父,其情比汉宣帝更为强烈。所以他必须正名南顿府君为“皇考”,亲自供奉祭祀,不能把他推给伯叔之子而忘记自己的生身父母。这显然与英宗没有中兴之功、而仁宗确实是他的父亲不同。所以用这两位皇帝来比拟英宗,把仁宗等同于孝昭帝、孝元帝,不符合仁宗的心意。不符合仁宗的心意,那么英宗的心意也不符合。司马光想以此厚待仁宗,却不知道恰恰是薄待。所以说不对。

至于欧阳修根据“为其父母”的文字,来为濮王正“皇考”之称,它不合于礼,人人都知道,但未必知道它究竟错在哪里。为父母服齐衰期年,是大夫以下世代俸禄之家、为人后者,可以在生身父母身上伸行的礼。天子绝期,不能为此再制期服。因为天子是祭祀皇天上帝的主祭者,是七庙先皇禘祫之祭的依赖者,是天下百姓、君主、父母所托付的人。所以对于伯叔父应当服期年的人,活着时把他们当作臣子,死后为他们服诸侯的锡衰之礼,尊崇向上伸张而亲情向下屈抑,因此绝期。而出继于天子的人,先皇把莫大的责任托付给他,可以夺去他对自己生身父母的恩德感情,本来就与仅仅保住三世祭祀的世禄之子不同。假使英宗即位后濮王才去世,英宗是不能为他服丧的;不能为他服丧,那么“父母”的称呼就不能成立。而当时没有人能用这个道理来驳倒欧阳修的谬误。

司马光说“应该按照封赠期亲尊属的旧例,称为皇伯,给予高官大爵,极其尊荣”,这也不对。濮王从节度使封为郡王,从郡王追赠为濮王,都是因为英宗的缘故才受到特殊礼遇。那么仁宗为英宗报答本生,已经很久了。再增加封赠,不算加荣;保持原有封赠,也不算有缺。儿子不能用自己尊贵的地位去抬举生身父母,而用爵禄来驾驭他们;这固然是心里有所忌惮,但实际上心里是不忍的。那么封赠的说法,行不通了。从生身父母的角度说,是父亲;从族属的角度说,不过如同一般的伯父一样被称为皇伯。本来就是伯父,不需另立名目;实际上不是伯父,名目也不是由我而来。而把他称为皇伯,还不如没有这个名目心里可以安宁。所以司马光的说法,也是曲意迁就,并非正理。

至于王珪的话说:“陛下之所以能够负扆端冕、万世相承,都是先帝的恩德。”这话怎么能传到人子的耳中呢?认为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传之子孙是恩德而不可忘记,这就意味着因为富贵的原因,父亲就不是父亲;因为富贵所不在的原因,就不认自己的父亲。见利忘恩,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的东西,就泯灭了。孝子在这种情况下,将会心怀惭愧痛苦、追悔出继的错误,把天下视如敝履,脱身而逃。用小人之心,议论天伦之大,抹杀了天地祖宗的重任,只怀着荣其自身、庇其子孙的私恩。王珪竟然在朝廷上公然说出这种不道的话,而当时还以为妥当,世教的衰微,不只是小人在捣乱了。

濮王既不可称“皇考”,也不可称“皇伯”,这是中书省驳斥王珪等人的理由,那么该称什么亲呢?王珪等人就此困住了。如果依据典礼来寻求恰当的答案,自然不会困住。濮王已经去世,诏书来不及了。至于祭祀,天子对伯叔没有丧毕致祭的礼节。濮王自有子孙,世袭其爵位,延续其祭祀,使其世代不绝,那么报答本生的心愿就已满足。而每年按时举行祭祀,自属于濮国的小宗,天子不参与。天子不参与,那么称谓就可以断绝,又何必对名目犯难,白白引起聚讼呢?然而英宗也有难处:君子守道,不昧其初心。濮王去世时,英宗曾为他服过三年之丧。未做天子时认他为父,做了天子反而不认,那就首尾不一致。从前的哀戚之情,因为得了大位就改变了,内心怎能不耿耿于怀?这是仁宗的过错。英宗四岁时就被养育在宫中,长达二十五年,仁宗对他了解不可谓不深;濮王被超进大国封爵,是因为英宗的缘故,仁宗立其为嗣不可谓不决断。但仁宗没有及早正其皇子之名,另外为濮王立后,以确定其世系。仁宗一犹豫,就把英宗置于两难自胜的境地。所以即使像韩琦那样秉公正直的人,也要迁就顺从欧阳修的提议,实在是有难处存在。处在难处之中,怎么能用率然之心来议论呢?要想尽人伦之至,必须精研义理到极致,才能存仁而无憾。孤立地持守一种义理,不深入思考以悦服己心,它不能被邪说战胜,是必然的。何况像王珪那样以人欲灭天理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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