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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白诗笺证稿

第二章 琵琶行 part1
《唐摭言》卷一五杂记条云:
白乐天去世,大中皇帝以诗吊之曰,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寅恪按:此诗是否真为宣宗所作,姑不置论。然乐天之《长恨歌》《琵琶引》两诗相提并论,其来已久,据此可知也。故兹笺证《长恨歌》讫,乃次及《琵琶引》焉。
《唐摭言》卷一五《杂记》条说:
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陈寅恪按:这首诗是否真的是唐宣宗所作,姑且不讨论。但是白居易的《长恨歌》和《琵琶引》两首诗被相提并论,已经由来很久了,据此可知。所以我在笺证《长恨歌》完毕之后,接着就来论述《琵琶引》。
寅恪于论《长恨歌》篇时,曾标举文人之关系一目。其大旨以为乐天当日之文雄诗杰,各出其作品互事观摩,各竭其才智竞求超胜。故今世之治文学史者,必就同一性质题目之作品,考定其作成之年代,于同中求异,异中见同,为一比较分析之研究,而后文学演化之迹象,与夫文人才学之高下,始得明了。否则模糊影响,任意批评,恐终不能有真知灼见也。今请仍以比较之研究论乐天之《琵琶引》。
我在论述《长恨歌》时,曾标举“文人之关系”这一目。其大意是认为白居易当日的文雄诗杰,各自拿出自己的作品互相观摩,各自竭尽才智竞相追求超越。所以当今治文学史的人,必须就同一性质题目的作品,考证确定其创作年代,在同中求异,在异中见同,进行一种比较分析的研究,然后文学演化的迹象,以及文人才学的高下,才能够明了。否则模糊影响,任意批评,恐怕终究不能有真知灼见。现在请仍然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来论述白居易的《琵琶引》。
张戒《岁寒堂诗话-上》云:
《长恨歌》元和元年尉盩厔时作,是时年三十五。谪江州,十一年作《琵琶行》。二诗工拙远不侔矣。如《琵琶行》,虽未免于烦悉,然其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也。
寅恪按:乐天于长庆末年所作《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七律(《白氏长庆集》卷一六)中,自述其平生得意之诗,首举《长恨歌》而不及《琵琶引》。若据以谓乐天不自以《琵琶引》为佳,固属不可。然乐天心中绝不以《长恨歌》为拙,而《琵琶引》为较工,则断断可知。此张氏《琵琶引》工于《长恨歌》之论,不可依据者也。
张戒《岁寒堂诗话》卷上说:
“《长恨歌》是元和元年任盩厔县尉时所作,当时年纪三十五岁。贬谪江州,是在元和十一年作《琵琶行》。两首诗工巧与拙劣相差很远。如《琵琶行》,虽然免不了繁琐细碎,但它的语意非常恰当,后来的作者,不容易超越。”
陈寅恪按:白居易在长庆末年所作《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七律(《白氏长庆集》卷一六)中,自述其平生得意的诗,首先举出《长恨歌》而不提及《琵琶引》。如果据此认为白居易自己不认为《琵琶引》好,固然不可。但白居易心中绝不认为《长恨歌》拙劣、而《琵琶引》较为工巧,则断然可知。张戒所谓《琵琶引》比《长恨歌》工巧的论断,是不可依据的。
然张氏谓《琵琶引》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其言甚允。盖乐天之作此诗,亦已依其同时才士,即元微之,所作同一性质题目之诗,即《琵琶歌》,加以改进。今取两诗比较分析,其因袭变革之词句及意旨,固历历可睹也。后来作者能否超越,所不敢知,而乐天当日实已超越微之所作,要为无可疑者。至乐天诗中疑滞之字句,不易解释,或莫知适从者,亦可因比较研究,而取决一是。斯又此种研究方法之副收获品矣。兹先考定微之作品年代,然后诠论乐天之诗。《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寄管儿,兼诲铁山。此后并新题乐府)》云:
去年御史留东台,公私蹙促颜不开。今春制狱正撩乱,昼夜推囚心似灰。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参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东台监察御史元稹摄河南尹房式于台,擅令停务。贬江陵府士曹参军。
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略云:
四年,奉使东蜀。使还,令分务东台。
微之此诗既有去年东台及今春制狱之句,明《琵琶歌》作于元和五年也。又依《白氏长庆集》卷一二《琵琶引》序云:
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
是乐天《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元作先而白作后,此乐天所以得见元作,而就同一性质题目,加以改进也。
然而张戒说《琵琶引》“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这话很公允。因为白居易写作此诗,也已经是依据他同时代才士,即元稹所作同一性质题目的诗,即《琵琶歌》,加以改进而成。如今将两诗比较分析,其中因袭和变革的词句及意旨,固然历历可见。后来的作者能否超越,我不敢知道,而白居易当日实已超越了元稹的作品,这应该是无可怀疑的。至于白居易诗中凝滞的字句,不易解释,或者无所适从的,也可以凭借比较研究,而取决一个是非。这又是这种研究方法的附带收获了。现在先考证确定元稹作品的年代,然后诠论白居易的诗。《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寄管儿,兼诲铁山。此后并新题乐府)》说:
“去年御史留东台,公私蹙促颜不开。今春制狱正撩乱,昼夜推囚心似灰。”
陈寅恪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参看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说:
“东台监察御史元稹把河南尹房式拘押在御史台,擅自命令停职。被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
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大略说:
“元和四年,奉使东蜀。出使回来,命令分务东台。”
元稹此诗既有“去年东台”和“今春制狱”的句子,可见《琵琶歌》作于元和五年。又依据《白氏长庆集》卷一二《琵琶引》序说:
“元和十年我左迁为九江郡司马。第二年秋天,在湓浦口送客。”
可见白居易《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元稹的作品在先而白居易的作品在后,这是白居易得以见到元稹的作品,并就同一性质题目加以改进的原因。
以作诗意旨言之,两诗虽同赞琵琶之绝艺,且同为居贬谪闲散之地所作,然元诗云:
我为含凄叹奇绝,许作长歌始终说。艺奇思寡尘事多,许来寒暑又经过。如今左降在闲处,始为管儿歌此歌。歌此歌,寄管儿,管儿管儿忧尔衰。尔衰之后继者谁,继之无乃在铁山,铁山已近曹穆间。性灵甚好功犹浅,急处未得臻幽闲。努力铁山勤学取,莫遣后来无所祖。
则微之盛赞管儿之绝艺,复勉铁山以精进,似以一题而兼二旨。虽二旨亦可相关,但终不免有一间之隔。故不及乐天之一题一意之明白晓畅也。此点当于研究两家所作《新题乐府》时详论之。又微之诗中所说,不过久许管儿作一诗,以事冗未暇,及谪官得闲,乃偿宿诺,其旨似嫌庸浅,而白诗云: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则既专为此长安故娼女感今伤昔而作,又连绾己身迁谪失路之怀。直将混合作此诗之人与此诗所咏之人,二者为一体。真可谓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岂微之浮泛之作,所能企及者乎?《琵琶引》序云:
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
是乐天此诗自抒其迁谪之怀,乃有真实情感之作。与微之之仅践宿诺,偿文债者,大有不同。其工拙之殊绝,复何足怪哉。
就作品意旨来说,两诗虽然同是赞美琵琶的绝艺,而且同是被贬谪处于闲散之地时所作,然而元稹的诗说:
“我为含凄叹奇绝,许作长歌始终说。艺奇思寡尘事多,许来寒暑又经过。如今左降在闲处,始为管儿歌此歌。歌此歌,寄管儿,管儿管儿忧尔衰。尔衰之后继者谁,继之无乃在铁山,铁山已近曹穆间。性灵甚好功犹浅,急处未得臻幽闲。努力铁山勤学取,莫遣后来无所祖。”
那么元稹极力赞美管儿的绝艺,又勉励铁山精进,似乎以一个题目而兼含两种主旨。虽然两种主旨也可以相互关联,但终究不免有一层隔阂。所以不如白居易的一个题目一个意旨那样明白晓畅。这一点将在研究两家所作的《新题乐府》时详细论述。另外,元稹诗中所说的,不过是长久许诺给管儿写一首诗,因为事务冗忙没有空闲,等到贬官得闲,才偿还旧约,其主旨似乎显得平庸肤浅,而白居易的诗说: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那么既专为此长安故娼感今伤昔而作,又连系到自身迁谪失意的情怀。直接把这作诗之人与此诗所咏之人,二者混合为一体。真可以说是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哪里是元稹浮泛的作品所能企及的呢?《琵琶引》序说:
“我出京为官两年,恬然自安。有感于这个人的话,这天晚上才觉得有迁谪之意。于是作了长句,写歌以赠给她。”
可见白居易此诗是自抒其迁谪之怀,是有真实情感的作品。这与元稹仅仅是践宿诺、还文债,大有不同。它们工巧与拙劣的悬殊,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复次,乐天晚岁之诗友刘梦得,亦有《泰娘歌》一篇(《刘梦得文集》卷九)。其引略云:
泰娘本韦尚书家主讴者,初尚书为吴郡得之,命乐工诲之琵琶,使之歌舞。无几何,尽得其术。居一二岁,携之以归京师。京师多新声善工,于是又损(捐)去故技,以新声度曲,而泰娘名字往往见称于贵游之间。元和初,尚书薨于东京,泰娘出居民间。久之,为蕲州刺史夏天愻所得。其后愻坐事谪居武陵郡(朗州)卒。泰娘无所归。地荒且远,无有能知其容与艺者。雒客闻之,为歌其事。
则泰娘事颇与乐天所咏者相类。而诗云:
朱弦已绝为知音,云鬓未秋私自惜。举目风烟非旧时。梦寻归路多参差。
乃以遗妾比逐臣,其意境尤与白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之句近似。唯刘诗多述泰娘遭遇之经过,虽盛称其绝艺,而不详写琵琶之音调。此则与元之《琵琶歌》、白之《琵琶引》不同者。且刘诗特以简练胜,亦可据见也。刘诗固为佳作,读《琵琶引》者,不可不参读。所成为问题者,乃乐天于作《琵琶引》以前,曾见梦得《泰娘歌》与否耳。考梦得此诗为任朗州司马时(刘梦得于永贞元年十一月己卯贬朗州司马,至元和十年二月召至京师。三月,以为连州刺史)即元和十年二月以前所作。而梦得于元和十年春,曾与柳子厚、元微之诸逐客,同由贬所召至长安。时乐天为左赞善大夫,亦在京师(参《旧唐书》卷一六〇、《新唐书》卷一六八《刘禹锡传》、《通鉴》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元和十年二月王叔文之党坐谪官者十年不量移条及下《连昌宫词》章)。固有得见此诗之可能。唯刘白二公晚岁虽至亲密,而此时却未见有交际往复之迹象,且二诗之遣词亦绝不相似。然则二公之借题自咏,止可视为各别发展,互不相谋者。盖二公以谪吏逐臣,咏离妇遗妾。其事既相近,宜乎于造意感慨有所冥会也。是知白之《琵琶引》与刘之《泰娘歌》,其关系殆非如其与元之《琵琶歌》实有密切联系者可比矣。
再者,白居易晚年的诗友刘禹锡,也有一篇《泰娘歌》(《刘梦得文集》卷九)。其序大略说:
“泰娘本是韦尚书家的主唱,当初尚书做吴郡太守时得到她,命令乐工教她弹琵琶,让她歌舞。没过多久,她就完全掌握了这些技艺。过了一两年,带着她回到京师。京城里有很多擅长新声的乐工,于是她又摒弃旧技,用新声来度曲,而泰娘的名字往往在贵游之间被称道。元和初年,韦尚书在东京去世,泰娘出来居住在民间。过了很久,被蕲州刺史夏天愻所得。后来夏天愻因事被贬谪居住在武陵郡(朗州)并去世。泰娘无所归依。那个地方荒凉且遥远,没有人能知道她的容貌和技艺。洛阳客人听说了这事,写歌来记述这件事。”
那么泰娘的事与白居易所咏唱的颇为相似。而诗中写道:
“朱弦已绝为知音,云鬓未秋私自惜。举目风烟非旧时。梦寻归路多参差。”
乃是以被遗弃的妾来比被放逐的臣子,其意境尤其与白居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句子相近。只是刘诗多叙述泰娘遭遇的经过,虽然极力称颂她的绝艺,却没有详写琵琶的音调。这一点是与元稹的《琵琶歌》、白居易的《琵琶引》不同的。而且刘诗特以简练取胜,也由此可见。刘诗固然是佳作,读《琵琶引》的人,不可不参读。所成为问题的是,白居易在作《琵琶引》以前,是否见过刘禹锡的《泰娘歌》。考证刘禹锡此诗是他在任朗州司马时(刘禹锡于永贞元年十一月己卯被贬为朗州司马,到元和十年二月被召回京师。三月,任命为连州刺史)即元和十年二月以前所作。而刘禹锡在元和十年春天,曾与柳宗元、元稹等被逐之臣,一同从贬所被召至长安。当时白居易为左赞善大夫,也在京师(参看《旧唐书》卷一六〇、《新唐书》卷一六八《刘禹锡传》、《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元和十年二月王叔文之党坐谪官者十年不量移条及下文《连昌宫词》章)。固然有见到此诗的可能。只是刘白二公晚年虽然极为亲密,但此时却未见有交际往来的迹象,而且两诗的遣词造句也绝不相似。既然如此,那么二公借题自咏,只能视为各自独立发展、互不相谋。因为二公作为被贬谪之臣和放逐之臣,咏唱被离弃的妇人和被遗弃的妾。事情既相近,在构思和感怀上有所冥合,也是应该的。由此可知,白居易的《琵琶引》与刘禹锡的《泰娘歌》,其关系恐怕不能像与元稹的《琵琶歌》那样确实有密切联系的情况相比。
又李公垂《悲善才》一诗(《全唐诗》第十八函《李绅》卷一)亦与元白二公之《琵琶歌》《琵琶引》性质类似,其诗中叙述国事己身变迁之故。抚今追昔,不胜惆怅。取与微之所作相较,自为优越。但若与乐天之作参互并读,则李诗未能人我双亡,其意境似嫌稍逊。又考公垂此诗有:
南谯寂寞三春晚(南谯即滁州之旧称。可参《通典》卷一八一《州郡典-古扬州-上》滁州永阳郡条)
之句,当是任滁州刺史时所作。公垂于元和十五年闰正月,自山南幕召为右拾遗充翰林学士(参《新唐书》卷一八一《李绅传及翰苑题名》)。其年冬,乐天亦自忠州召还,拜司门员外郎,转主客郎中,知制诰。二公同在长安者,约历二年之久。此后公垂于长庆四年二月流贬端州,至宝历元年四月量移江州长史(参《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及卷一五九《韦处厚传》等)。复迁滁州刺史,于大和四年二月转寿州刺史(参《全唐诗》第一八函《李绅》卷一《转寿春守》七律)。则《悲善才》一诗作成之时间,远在《琵琶引》以后。且其间李公垂似已因缘窥见乐天之诗,而所作犹未能超越。然后知乐天所谓苦教短李伏歌行及李二十常自负歌行,近见吾《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者(参《长恨歌》章),之非虚语,而元和时代同时诗人,如白乐天之心伏刘梦得(见《附论-戊-白乐天与刘梦得之诗》),及李公垂之心伏白乐天,皆文雄诗杰,历尽甘苦,深通彼己之所致。后之读者所涉至浅,既不能解,乃妄为品第,何其谬耶!古今读此诗者众矣,虽所得浅深,各有不同,而于诗中所叙情事,多无疑及之者。唯南宋之洪迈,博学通识之君子也。其人读乐天诗至熟,观所著《容斋随笔》论白诗诸条,可以为证。其涉及此诗而致疑于实无其事,乐天借词以抒其天涯沦落之感者,凡二条。兹移写于下,并附鄙见以辨释之。
又有李绅《悲善才》一诗(《全唐诗》第十八函《李绅》卷一)也与元稹、白居易二人的《琵琶歌》《琵琶引》性质类似,其诗中叙述了国事和自身变迁的缘由。抚今追昔,不胜惆怅。拿来与元稹的作品相比,自然优越。但若与白居易的作品参互并读,则李诗未能做到人我双亡,其意境似乎稍嫌逊色。又考证李绅此诗有:
“南谯寂寞三春晚”(南谯就是滁州的旧称。可参看《通典》卷一八一《州郡典·古扬州上》滁州永阳郡条)
的句子,应当是任滁州刺史时所作。李绅在元和十五年闰正月,从山南幕府被召为右拾遗充任翰林学士(参看《新唐书》卷一八一《李绅传及翰苑题名》)。那年冬天,白居易也从忠州被召回,拜司门员外郎,转主客郎中,知制诰。二公同在长安,大约经历了两年之久。此后李绅在长庆四年二月被流贬端州,至宝历元年四月量移为江州长史(参看《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及卷一五九《韦处厚传》等)。又迁任滁州刺史,在大和四年二月转任寿州刺史(参看《全唐诗》第一八函《李绅》卷一《转寿春守》七律)。那么《悲善才》一诗作成的时间,远在《琵琶引》之后。而且其间李绅似乎已借机看到了白居易的诗,而他的作品仍然未能超越。然后才知白居易所谓“苦教短李伏歌行”以及“李二十常自负歌行,近见吾《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参看《长恨歌》章),并非虚语,而元和时代的同时诗人,如白居易心伏刘禹锡(见《附论·戊·白乐天与刘梦得之诗》),以及李绅心伏白居易,都是因为文雄诗杰,历尽甘苦,深通彼此才导致的。后来的读者涉猎太浅,既不能理解,便妄加品评,何其谬误啊!古往今来读这首诗的人很多了,虽然所得浅深各有不同,而对于诗中所叙述的情事,大多没有怀疑的。只有南宋的洪迈,是一位博学通识的君子。他读白居易的诗极熟,看他所著《容斋随笔》中论白居易诗的诸条,可以证明。他涉及此诗而怀疑其实无此事、白居易借词以抒发其天涯沦落之感的,共有两条。现在抄录于下,并附上我的意见来辩释。
《容斋三笔》卷六白公夜间歌者条云:
白乐天《琵琶行》,盖在浔阳江上为商人妇所作。而商乃买茶于浮梁,妇对客奏曲,乐天移船,夜登其舟与饮,了无顾忌。岂非以其为长安故娼女,不以为嫌耶?集中又有一篇题云,夜闻歌者(寅恪按:在《白氏长庆集》卷一〇)。时自京城谪浔阳,宿于鄂州,又在《琵琶行》之前。其词曰,夜泊鹦鹉洲,秋江月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悲绝。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依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似珍珠,双双堕明月。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霑襟,低眉终不说。陈鸿《长恨歌传》云,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故所遇必寄之吟咏,非有意于渔色。然鄂州所见亦一女子独处,夫不在焉。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议也。今诗人罕谈此章,聊复表出。
《容斋三笔》卷六《白公夜间歌者》条说:
“白居易的《琵琶行》,大概是在浔阳江上为商人的妻子所作。而商人去浮梁买茶,那妇人对客人演奏曲子,白居易移船,夜里登上她的船与她饮酒,毫无顾忌。难道不是因为她是长安旧日娼女,就不以为嫌吗?集中又有一篇题目叫《夜闻歌者》(陈寅恪按:在《白氏长庆集》卷一〇)。当时从京城贬谪去浔阳,夜宿在鄂州,又在《琵琶行》之前。其词说:‘夜泊鹦鹉洲,秋江月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悲绝。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依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似珍珠,双双堕明月。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霑襟,低眉终不说。’陈鸿《长恨歌传》说,白居易深于诗,多于情。所以所遇必寄托于吟咏,并非有意于渔色。然而在鄂州所见的也是一个女子独处,丈夫不在身边。瓜田李下的嫌疑,唐人不议论。如今诗人很少谈论这一篇,姑且把它表列出来。”
《容斋五笔》卷七《琵琶行-海棠诗》条云:
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但羡其风致,敬其词章,至形于《乐府》,咏歌之不足,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娼所作。予窃疑之。唐世法网虽于此为宽,然乐天尝居禁密,且谪宦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岂不虞商人者,它日议其后乎?乐天之意,直欲抒写天涯沦落之恨尔。东坡谪黄州,《赋定惠院海棠》诗,有陋邦何处得此花,无乃好事移西蜀。天涯流落俱可念,为饮一尊歌此曲之句,其意亦尔也。或谓殊无一话一言,与之相似。是不然,此真能用乐天之意者,何必效常人章摹句写而后已哉。
《容斋五笔》卷七《琵琶行·海棠诗》条说:
“白居易《琵琶行》一篇,读者只羡慕它的风致,敬重它的词章,以至于形之于《乐府》,咏歌之不足,于是认为是真为长安旧日娼女所作。我私下怀疑它。唐代法网虽然在这方面宽松,然而白居易曾身居宫禁机密之地,而且贬官未久,必定不肯乘夜进入独处妇人的船中,相从饮酒,以至于极尽丝弹之乐,到了半夜才离开。难道不怕那个商人,日后议论他吗?白居易的意思,只是想抒发天涯沦落之恨罢了。苏东坡贬谪黄州,作《定惠院海棠》诗,有‘陋邦何处得此花,无乃好事移西蜀。天涯流落俱可念,为饮一尊歌此曲’的句子,其用意也是如此。有人说其中没有一句话一词与白诗相似。其实不然,这才是真能运用白居易用意的人,何必效仿常人章摹句写才算呢。”
寅恪按:容斋之论,有两点可商。一为文字叙述问题,一为唐代风俗问题。洪氏谓乐天夜登其舟与饮,了无顾忌及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然诗云: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则移船相近邀相见之船,乃主人下马客在船之船,非去来江口守空船之船。盖江州司马移其客之船,以就浮梁茶商外妇之船,而邀此长安故娼从其所乘之船出来,进入江州司马所送客之船中,故能添酒重宴。否则江口茶商外妇之空船中,恐无如此预设之盛筵也。且乐天诗中亦未言及其何时从商妇船中出去,洪氏何故臆加中夕方去之语?盖其意以为乐天贤者,既夜入商妇船中,若不中夕出去,岂非此夕径留止于其中耶?读此诗而作此解,未免可惊可笑。此文字叙述问题也。
陈寅恪按:洪迈的议论,有两点可以商榷。一是文字叙述问题,二是唐代风俗问题。洪迈说白居易夜里登上那船与其饮酒,毫无顾忌以及乘夜进入独处妇人的船中,相从饮酒,以至于极尽丝弹之乐,到了半夜才离开。然而诗中说: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那么“移船相近邀相见”的“船”,是“主人下马客在船”的“船”,不是“去来江口守空船”的“船”。因为江州司马移动他客人的船,使之靠近浮梁茶商外妇的船,而邀请这位长安故娼从她所乘的船中出来,进入江州司马所送客的船中,所以能够添酒重开宴。否则江口茶商外妇的空船中,恐怕没有如此预先设置好的盛筵。而且白居易诗中也没有说到他什么时候从商妇的船中出去,洪迈为什么凭空加上“中夕方去”的话?大概他的意思是认为白居易是贤者,既然夜里进入商妇船中,如果不半夜出去,岂不是这夜径直留住在其中了?读此诗而作这样的解释,未免可惊可笑。这是文字叙述问题。
夫此诗所叙情事,既不如洪氏之诠解,则洪氏抵触法禁之疑问可以消释,即本无其事之假设,亦为赘剩矣。然容斋所论礼法问题,实涉及吾国社会风俗古今不同之大限,故不能不置一言。考吾国社会风习,如关于男女礼法等问题,唐宋两代实有不同。此可取今日日本为例,盖日本往日虽曾效则中国无所不至,如其近世之于德国及最近之于美国者然。但其所受影响最深者,多为华夏唐代之文化。故其社会风俗与中国今日社会风气经受宋以后文化之影响者,自有差别。斯事显浅易见,不待详论也。唯其关于乐天此诗者有二事可以注意:一即此茶商之娶此长安故娼,特不过一寻常之外妇,其关系本在可离可合之间,以今日通行语言之,直同居而已。元微之于《莺莺传》极夸其自身始乱终弃之事,而不以为惭疚。其友朋亦视其为当然,而不非议。此即唐代当时士大夫风习,极轻贱社会阶级低下之女子。视其去留离合,所关至小之证。是知乐天之于此故娼,茶商之于此外妇,皆当日社会舆论所视为无足重轻,不必顾忌者也。此点已于拙著《读〈莺莺传〉》文中论及之矣。二即唐代自高宗、武则天以后,由文词科举进身之新兴阶级,大抵放荡而不拘守礼法,与山东旧日士族甚异。寅恪于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论党派分野时已言之。乐天亦此新兴阶级之一人,其所为如此,固不足怪也。其详当别于论乐天之先世时更述之。
此诗所叙情事,既然不像洪迈所解释的那样,那么洪迈关于抵触法禁的疑问就可以消释,而“本来没有这件事”的假设,也成了多余。然而洪迈所论的礼法问题,实际涉及我国社会风俗古今不同的大界限,所以不能不置一言。考证我国社会风习,如关于男女礼法等问题,唐宋两代实有不同。这可以拿今天的日本为例,因为日本往日虽然曾效法中国无所不至,就像它近代效法德国及最近效法美国那样。但它所受影响最深的,多为华夏唐代的文化。所以它的社会风俗与中国今天经受宋以后文化影响而形成的社会风气,自然有差别。这事显浅易见,不待详论。只是其中关于白居易此诗的有二事可以注意:第一,这个茶商娶这位长安故娼,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外妇,其关系本在可离可合之间,用今天通行的话来说,简直就是同居而已。元稹在《莺莺传》中极力夸耀他自身始乱终弃的事,而不以此为惭愧内疚。他的朋友也视为当然,而不加非议。这就是唐代当时士大夫的风习,极端轻贱社会阶级低下的女子,视其去留离合为关系极小的事的证据。由此可知,白居易对于这位故娼,茶商对于这个外妇,都是当日社会舆论所视为无足轻重、不必顾忌的。这一点已经在拙著《读〈莺莺传〉》文中论述过了。第二,唐代自高宗、武则天以后,由文词科举进身的新兴阶级,大抵放荡而不拘守礼法,与山东旧日士族很不同。我在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论述党派分野时已经说过了。白居易也是这新兴阶级中的一人,他这样做,本来不足为怪。其详细内容当另在论述白居易先世时再进一步叙述。
序云:
凡六百一十二言。
卢校本作六百一十六言。注云:
二讹。
寅恪按:卢抱经之勘校甚是。唯诸本皆作六百一十二言,故为标出之。
序中说:
“凡六百一十二言。”
卢文弨校本作“六百一十六言”。注释说:
“‘二’字讹误。”
陈寅恪按:卢文弨的勘校很正确。只是各本都作“六百一十二言”,所以把它标出来。
诗云: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寅恪按:汪本及《全唐诗》本俱作幽咽泉流水下滩而于水字下注云:一作冰。滩字下注云:一作'难'。卢校本作水下难,于难字下注滩字。那波本作冰下滩。
段玉裁《经韵楼集》卷八《与阮芸台书》云:
白乐天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水下滩。泉流水下滩不成语,且何以与上句属对?昔年曾谓当作泉流冰下难,故下文接以冰泉冷涩。难与滑对,难者,滑之反也。莺语花底,泉流冰下,形容涩滑二境,可谓工绝。
其说甚是。今请更申证其义。
一与本集互证。《白氏长庆集》卷六四《筝》云:
霜佩锵还委,冰泉咽复通。
正与《琵琶引》此句章法文字意义均同也。
二与此诗有关之微之诗互证。《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中词句与乐天此诗同者多矣。如霓裳羽衣偏宛转六幺散序多笼捻断弦砉騞层冰裂诸句,皆是其例。唯其中:
冰泉呜咽流莺涩(可参《元氏长庆集》卷一七《赠李十二牡丹花片因以饯行》七绝,莺涩余声絮堕风之句)。
一句实为乐天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二句演变扩充之所从来。取元诗以校白句,段氏之说,其正确可以无疑。然则读乐天《琵琶引》,不可不并读微之《琵琶歌》,其故不仅在两诗意旨之因革,可借以窥见。且其字句之校勘,亦可取决一是也。
又微之诗作流莺涩,而乐天诗作间关莺语花底滑者,盖白公既扩一而成二句,若仍作涩,未免两句同说一端,殊嫌重复。白诗以滑与难反对为文,自较元作更精进矣。
诗中说: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陈寅恪按:汪本及《全唐诗》本都作“幽咽泉流水下滩”,而在“水”字下注释说:一作“冰”。在“滩”字下注释说:一作“难”。卢文弨校本作“水下难”,在“难”字下注释“滩”字。那波本作“冰下滩”。
段玉裁《经韵楼集》卷八《与阮芸台书》说:
“白居易‘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水下滩’。‘泉流水下滩’不成词语,而且凭什么与上句对偶?往年曾认为应当作‘泉流冰下难’,所以下文接以‘冰泉冷涩’。‘难’与‘滑’对,‘难’是‘滑’的反义。莺语花底,泉流冰下,形容涩滑两种境界,可谓工绝。”
他的说法很正确。现在请进一步申证其义。
第一,与本集互证。《白氏长庆集》卷六四《筝》说:
“霜佩锵还委,冰泉咽复通。”
正与《琵琶引》此句的章法、文字、意义都相同。
第二,与此诗有关的元稹诗互证。《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中词句与白居易此诗相同的很多。如“霓裳羽衣偏宛转”、“六幺散序多笼捻”、“断弦砉騞层冰裂”等句,都是例子。其中:
“冰泉呜咽流莺涩”(可参看《元氏长庆集》卷一七《赠李十二牡丹花片因以饯行》七绝“莺涩余声絮堕风”之句)
一句,实在是白居易“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二句演变扩充的来由。拿元稹的诗来校对白居易的诗句,段玉裁的说法,其正确是可以无疑的。既然如此,读白居易的《琵琶引》,不可不并读元稹的《琵琶歌》,其原因不仅在两诗意旨的因袭变革,可以借此窥见。而且其字句的校勘,也可以据此决定一个是非。
另外,元稹的诗作“流莺涩”,而白居易的诗作“间关莺语花底滑”,大概因为白居易既然把一句扩充为两句,如果还作“涩”,未免两句同说一端,实在嫌重复。白居易诗以“滑”与“难”反对为文,自然比元稹的作品更为精进了。
又《元氏长庆集》卷二六《何满子歌》(原注云:张湖南座为唐有熊作)略云:
我来湖外拜君侯,正值灰飞仲春琯。缠绵叠破最殷勤,整顿衣裳颇闲散。冰含远溜咽还通,莺泥晚花啼渐懒。
又同集卷一八《卢头陀诗-序》云:
元和九年,张中丞领潭之岁,予拜张公于潭。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以苏州刺史张正甫为湖南观察使。
据此,微之《何满子歌》作于元和九年春,而乐天《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秋,是乐天必已见及微之此诗。然则其扩《琵琶歌》冰泉呜咽流莺涩之一句为《琵琶引》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之二句,盖亦受微之诗影响。而乐天《筝》诗之冰泉咽复通,乃作于大和七年。在其后,不必论矣。
又有《元氏长庆集》卷二六《何满子歌》(原注说:张湖南座为唐有熊作)大略说:
“我来湖外拜君侯,正值灰飞仲春琯。缠绵叠破最殷勤,整顿衣裳颇闲散。冰含远溜咽还通,莺泥晚花啼渐懒。”
又同集卷一八《卢头陀诗·序》说:
“元和九年,张中丞治理潭州的那一年,我在潭州拜见张公。”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说:
“任命苏州刺史张正甫为湖南观察使。”
据此,元稹的《何满子歌》作于元和九年春,而白居易的《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秋,可见白居易必定已经见到了元稹的此诗。既然如此,他扩充《琵琶歌》“冰泉呜咽流莺涩”一句为《琵琶引》“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两句,大概也是受了元稹诗的影响。而白居易《筝》诗中的“冰泉咽复通”,是作于大和七年。在那之后,就不必论了。